2021年05月14日 06:00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環境保護署公布,4月觸犯該署條例被定罪的個案共56宗。一間公司因排放廢物或污染物於水質管制區,被罰款二萬元,為月內最高罰款。 定罪個案中,違反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26宗、違反廢物處置條例14宗、涉及噪音七宗、空氣污染五宗,違反產品環保責任條例和水污染管制條例各兩宗。 資料來源 政府新聞網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