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僭建物難轉讓不受保長青網文章

2010年09月07日
Submitted by SuperAdmin 01 on 2010年09月07日 05:35
2010年09月07日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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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律師鄧達明感嘆﹕「樓市㷫烚烚,寮屋、爛樓、凶宅,都有人買,已去到這種地步!」他說,「僭建物是難於轉讓的,如果買家不知情,很可能是律師失職。但買家仍可『踢契』,追回所付樓價。」但他指出,如買賣合約有條文寫明該單位不能作住宅用途或講明是僭建,「但買家仍覺得以這個價錢,在淺水灣買到單位好抵,完全知情,就要自己承擔所有後果」。

【明報收費新聞,全文見http://premium.mingp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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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ky
2025年04月09日 11:55
多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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