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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風化勒索 民事案亦保密身分長青網文章

2010年06月22日
Submitted by SuperAdmin 01 on 2010年06月22日 05:35
2010年06月22日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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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主理本案的法官特別頒令,要求傳媒不得披露T女士與其著名富豪男友的身分。有法律界人士稱,雖然民事案中與訟雙方的身分較少被嚴禁披露,惟事主原涉及被勒索,為貫徹保護其身分的目的,法庭需要延續命令。 大律師陸偉雄解釋,一般公開審訊的與訟雙方均須披露身分,惟部分特殊情况下,如涉及風化或勒索等較敏感的刑事案,為免事主尷尬或蒙受不利,鼓勵他們挺身報案,其身分會被保密,有關法庭命令無時間限制,不會隨案件完結而撤銷。 法庭保密令無時間限制 雖然有關T女士的勒索案已告一段落,但為免違反當初保護事主的原意,法庭於民事審訊中延續命令屬慣常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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