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6月21日 16:4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想一想 1.部分正確。首句錯誤;從原文「青少年犯案未必是為求財」可見其意。第二句正確;從原文「童黨犯案只是貪玩」可見此乃主要原因。 2.正確。首句正確;從原文「只要有人煽動某行為就會盲目跟從,因為覺得『唔做就好衰女』」可見青少年重視友儕如何看自己。第二句正確;從原文「往往未有認真了解事件的嚴重後果」可見。 ■做一做 1. 18歲 2. 店舖盜竊 3. 9秒 4. 2次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