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6月15日 14:11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根據2003年通過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非物質文化遺產應涵蓋以下5個類別﹕ ◆口頭傳說和表述,包括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 ◆表演藝術 ◆社會風俗、禮儀、節慶 ◆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 ◆傳統的手工藝技能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由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審核名單,上報國務院批准公布。香港的粵劇和涼茶於2006年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