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3月05日 06:35 新聞類別 娛樂 詳情# 【明報專訊】李居明以百萬元月租,承租新光戲院經營權,敲定名為「新光戲院大劇場」,裝修後4月重新投入演出。李居明日前約見粵劇界劇團班主收集意見,當日有16個團體班主出席,包括吳仟峰、陳劍聲、鄧美玲、劉惠鳴等,大家就租金、如何訂場、宣傳及賣票方面提出改良意見,主要希望改良舊有購票、派票等影響劇團收回成本的陋習,提倡與城市電腦售票網掛勾等。李居明表示場租基本上不加價,但有附帶條件,亦會參考電影院以票房收入分帳方式。記者:魏人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