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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追究誹謗 向傳媒索網民資料長青網文章

2011年12月21日
Submitted by SuperAdmin 01 on 2011年12月21日 08:35
2011年12月21日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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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東方報業集團向亞洲週刊有限公司興訟,索取網上留言網民的個人資料,包括互聯網絡地址,以向留言的網民追究誹謗責任。亞洲週刊將會提出抗辯,尋求法院指引。


3名原訴分別為東方報業集團有限公司、東方日報督印有限公司及馬澄坤,他們入禀高院,指《亞洲週刊》的網上討論區有一名稱為「轉載」的網民,於2006年10月12日在討論區留言,內容涉及誹謗,要求高院下令被告一方交出該名網民的互聯網絡地址。


【案件編號:HCMP26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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