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6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停車熄匙法例討論多年終於實施,有連鎖餐廳為免司機因停車逾3分鐘未有熄匙被罰款320元,向司機印製通告,並放在當眼位置,提醒他們要遵守法例。司機卓先生指出,現時停車後會自行計時,在3分鐘之內關掉引擊,「一停車就立即熄匙會容易傷摩打,所以會停一停,等部車休息一會才熄匙,時間就靠自己計」。他不擔心會觸犯法例,亦同意熄匙有助保護環境。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