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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屬刑事 難賠錢私了長青網文章

2011年09月18日
Submitted by SuperAdmin 01 on 2011年09月18日 05:59
2011年09月18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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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身兼律師的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表示,由於香港和台灣之間沒有引渡協議,在台犯案港人,香港法院沒法追究,但嫌疑犯一旦被確認身分,再度入台時就可能被捕。

該男子承認偷取台灣店員的iPhone 4手機,聲稱願意把手機寄回,盼對方不要再讓片段流傳。何俊仁指事件未解決,「盜竊屬刑事罪,法律上是不能賠錢私了;就算失主不再追究,警方亦可以繼續查下去,提出檢控」。

今年4月18日,香港可口可樂公司的一名33歲經理,赴台參加會議期間,在台北誠品書店敦南店以攝錄機偷拍女顧客裙底,被捕後以「妨害秘密罪」移送台北地檢署法辦,其後受害人願意以10萬台幣(約2.5萬港元)和解,交款後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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