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9月02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歌手夏韶聲於2008年12月駕駛私家車時與小巴發生碰撞,翌日入院證實頸及手部肌肉受傷,後來更因此要取消稍後在平安夜舉行的個人演唱會,夏韶聲早前入稟高院索償。原訴為夏韶聲(原名吳志坤)及Tree Productions Ltd,被告為楊耀葵及曾秀俊(均為譯音)。入稟狀透露,原訴要求兩被告就08年12月6日,在清水灣道疏忽駕駛車輛而發生的交通意外索償,但未有披露索償金額。【入稟編號﹕HCPI633/11】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