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8月02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證監會指引﹕分銷商向客戶推銷個別投資產品時,持牌人或註冊人不應提供任何贈品(費用或收費折扣除外),以保障投資者不會被贈品分散注意力,而沒有充分了解投資產品的特點和風險。金管局指引﹕為避免客戶因贈品而分散了注意,以至沒有充分考慮投資相連壽險計劃產品的特點和風險,認可機構不應以贈品推銷投資相連壽險計劃產品。費用或收費折扣,以及為推廣品牌、建立關係或其他與推銷投資相連壽險計劃產品,無直接關係所送的禮品則不受限制。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