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22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根據《建築物條例》第40(1BA)條,任何人若違反按第24(1)條頒下的清拆令,最高可被罰款20萬元及監禁1年,若持續違反,每天罰款最高2萬元。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