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20日 07:43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擁大律師資格的前警員四出在街頭尋找未成年少女作獵物,哄騙13歲女童簽下合約,再要脅對方拍攝裸照,終被揭破被捕,獲准保釋期間仍然色膽包天,冒充警員要求另一名10歲女童上天台脫衣「搜身」,機警少女趁機衝回屋內,報警將他拘捕。被告昨承認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等5罪,還押至6月9日判刑。自稱攝影師 邀當「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