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1月06日 05:59 新聞類別 財經 詳情# 【明報專訊】證監會公開譴責翔健證券,並罰款4.5萬元,因該行在去年4月29日至5月5日期間,曾經有5個營業日速動資金不足,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證監會指出,在有關時段內,翔健證券同時提取了兩筆銀行貸款,從而向兩名認購新股的大股東批出孖展借貸。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