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8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國務院頒布《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管理條例》第35條,條例於2011年1月1日實施,首批納入的產品包括電視、雪櫃、洗衣機、冷氣機及電腦,須強制執行回收及拆解程序。根據條例,內地政府會建立基金,補貼回收處理費,業界可獲補貼處理上述電器。另外,該條例第9條規定部分廢棄電器電子產品不得進口。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