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2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政府規定2004年8月1日之後登記的公共小巴必須配置安全帶和高背座椅,以加強保障乘客安全,但對之前登記的舊公共小巴則並無強制要求。全港有2276部仍在行駛的舊公共小巴,其中只有341部安裝了安全帶和高背座椅,比例為15%。申訴專員公署調查報告指出,現只有約20部車齡超過15年的公共小巴不能加裝安全帶,而這些公共小巴已屆註銷期限。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