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5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根據《申訴專員條例》第7條,專員接到投訴指某政府部門及機構行政失當,令人遭受不公平待遇,都有權展開調查。不過,條例第8條則訂明,有關調查不可與政府或任何機構的職位任免、薪酬、服務條件、紀律、退休金、離職金或因人事問題所作出的行動有關。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