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6月09日 06:35 新聞類別 國際 詳情# 【明報專訊】新加坡一名中學生上課使用手機,遭學校依校規沒收手機3個月,學生的父親告上法庭要求校方立即歸還手機,遭駁回。事發在當地名牌中學英華學校,校方禁止學生在校使用手機,違者會被沒收3個月。今年3月本身是律師的哈納姆(Andrew John Hanam)將其iPhone 7借給兒子,兒子在課堂上使用被老師捉到,手機被沒收。法庭稱校方沒收手機是按校規執行,若家長不同意校規大可轉校。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