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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媒禁入點票傳媒區 記協提覆核長青網文章

2017年03月24日
Submitted by SuperAdmin 01 on 2017年03月24日 06:35
2017年03月24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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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特首選舉周日舉行,政府新聞處日前拒絕網媒於當天進入點票中心傳媒區採訪,及拒絕採用香港記者協會的會員系統識別可進入傳媒區的合資格記者。記協昨日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相關決定妨礙新聞自由和違反《基本法》,要求法庭頒令撤銷,並要求法庭頒下臨時命令,容許記協所有會員進入特首選舉會場。法庭今午將開庭處理進行司法覆核許可的申請。


指申訴署裁拒採訪投訴成立

申請人為香港記者協會,答辯人為政府新聞處長及民政事務局長。根據申請書,記協指申訴專員公署去年底已裁定記協就政府新聞處拒絕網媒採訪的投訴成立,並建議政府新聞處應檢視拒絕承認網媒為「大眾媒體」的措施,促進新聞媒體的工作。惟政府新聞處於3月21日回覆採訪特首選舉安排時指出,仍在檢討相關政策,拒絕讓網媒進入傳媒區。民政事務局於1月27日回應立法會議員的查詢時亦指出,登記成為「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的用戶必須為註冊或持牌的大眾新聞傳媒機構,包括註冊印刷報刊、期刊、新聞通訊社、持牌電視台和電台,拒絕讓網媒登記,導致網媒無法參與政府新聞發布會。


指難證致保安問題 會展不會很擠

記協指出,政府曾以難以分辨不同網媒、保安和過度擠擁等問題為由,拒絕網媒採訪。但事實上警務處、司法機構、立法會及消委會等法定組織,早已批准網媒採訪其新聞發布會;至於保安問題,政府根本沒有實質證據證明個別網媒會造成保安問題,而作為特首選舉會場的會展更理應不會過度擠擁。


記協認為,近年傳媒逐漸網絡化,部分傳統媒體例如英國《獨立報》、本港的兩本雜誌《CUP》和《Ketchup》等,都改以網上出版,政府應盡力為資訊流通提供方便,並協助新聞工作者迅速發布消息,惟政府現行政策不但有違保障新聞自由和出版自由等憲法規定,同時亦有違《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香港人權法》,故入稟申請。


【入稟編號:HCAL9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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