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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享歐盟居權 林鄭參選資格遭挑戰長青網文章

2017年03月22日
Submitted by SuperAdmin 01 on 2017年03月22日 06:35
2017年03月22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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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退休攝影師申覆核

特首參選人林鄭月娥被質疑因其丈夫擁有英國籍而享有歐盟居留權,不符參選資格。退休攝影師張德榮昨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林鄭月娥參選資格無效,以及選舉事務處行政失當。


根據申請書,張德榮將林鄭月娥及總選舉事務主任黃思文列為答辯人。申請書指出,林鄭月娥的丈夫林兆波持有英籍,自動享有歐盟公民身分,根據歐盟規定,他和其配偶林鄭月娥毋須經手續,便享有3個月歐盟居留權,3個月後只須證明有足夠收入支持生活,即可獲歐盟居留權。


張德榮稱林鄭月娥持外國居留權,違反《行政長官選舉條例》,以及《基本法》第44條、即特首須由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又指她「不愛國、不愛港」。張要求法庭頒令其參選資格無效,以及選舉事務處行政失當。


【入稟編號:HCAL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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