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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組織:可託家人聘新傭長青網文章

2017年03月21日
Submitted by SuperAdmin 01 on 2017年03月21日 06:35
2017年03月21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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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居港工作的外傭逾30萬人,僱傭糾紛時有發生。香港外傭僱主關注組召集人徐曉彤說,僱主若被外傭投訴而列入黑名單,只能靠其他方法請外傭,包括委託其他不在黑名單的家人代為聘用外傭,或轉往並無列入黑名單的國家申聘外傭。


徐曉彤又指出,各國總領事館的做法不一,僅維護國民利益、忽略僱主的講法,令不少僱主即使因被誤解、外傭濫投訴而被列黑名單亦無法回應、申辯或上訴,關注組亦有不少個案有類似情况。相反如外傭有問題遭入境處列入黑名單,入境處可容許申辯或上訴,若有任何誤判亦有解釋機會。


入境處:加強審查頻換僱主者

入境處回覆本報查詢指出,若申請人有不良紀錄或違規行為,入境處會考慮拒絕申請其工作簽證。2013年6月起,入境處亦加強審查經常轉換僱主的外傭工作簽證申請,會詳細審視申請人在過去12個月內曾提前終止僱傭合約的次數及原因,以考慮是否涉及濫用提早終止合約安排以轉換僱主,若有懷疑,將會拒絕有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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