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17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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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香港科技大學去年2月發生學生打鬥事件,多個學生會屬會在選舉活動「叫莊」(chanting)期間爆發衝突,一名三年級生涉打傷兩名宿生會成員,他否認兩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方昨決定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接納並告誡被告要平心靜氣解決事情,又強調被告是大學生,批准其自簽3000元守行為1年了事。
因宣傳位置問題爭執
被告莊鈞絡(20歲)現為科大電子工程系三年級生,他被控於去年2月26日晚上8時許,在科大地下賽馬會大堂內襲擊兩名科大生,導致他們頸部及手部受傷。案情指出,科大各社當日正進行宣傳活動,被告所屬的「藍社」與事主二人所隸屬的「紅社」不同,他們在宣傳期間因位置問題出現爭執,被告繼而動武。
裁判官表示,相信控方在考慮被告背景後決定不提證供起訴,寄語被告珍惜機會,不可重蹈覆轍,又一度問被告是否大學生,強調他不應以武力解決問題,續令其以3000元自簽守行為1年及支付堂費1000元。
【案件編號:KTCC369/17】
因宣傳位置問題爭執
被告莊鈞絡(20歲)現為科大電子工程系三年級生,他被控於去年2月26日晚上8時許,在科大地下賽馬會大堂內襲擊兩名科大生,導致他們頸部及手部受傷。案情指出,科大各社當日正進行宣傳活動,被告所屬的「藍社」與事主二人所隸屬的「紅社」不同,他們在宣傳期間因位置問題出現爭執,被告繼而動武。
裁判官表示,相信控方在考慮被告背景後決定不提證供起訴,寄語被告珍惜機會,不可重蹈覆轍,又一度問被告是否大學生,強調他不應以武力解決問題,續令其以3000元自簽守行為1年及支付堂費1000元。
【案件編號:KTCC36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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