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5日 06:00 新聞類別 副刊 詳情# 【明報專訊】公民參與是實踐公民權責的方法,亦是一種公民態度和價值觀,即積極及主動地認識、投入、參與及增進個人公民力量,並關心民眾、關心社會、能尊重和欣賞不同觀點,最終目的是成為知行合一的積極公民(active citizens)。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