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4日 05:59 新聞類別 財經 詳情# 【明報專訊】大凌集團(0211)前執行董事李宏泰被取消董事資格6年。證監會宣布,已獲高等法院頒令,取消李宏泰董事資格,理由是李宏泰沒有履行董事應有的責任,其錯誤投資決定令大凌資產蒙受重大損失。大凌至今已停牌逾7年,證監會早前亦對大凌前主席及兩名現任執行董事,採取類似的處分行動。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