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4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香港自1842年起由英國統治,直至1997年回歸中國,其間的155年原來從未有任何案件以《官方法律程序條例》中的「王室豁免權」作終止聆訊理由,換言之,在本港法律界歷史上,有關法律可謂一片空白。華天龍案亦是於香港回歸11年後(2008年),成為首宗提出「王室豁免權」的案件。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