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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政府是否正常運作 拒答原委必須釐清長青網文章

2016年12月07日
Submitted by SuperAdmin 01 on 2016年12月07日 06:35
2016年12月07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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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財政司長曾俊華一句「不會回應這4位人士的問題」,再一次折射政府高層貌合神離。曾俊華表示拒絕回答劉小麗、梁國雄、姚松炎及羅冠聰在立法會的提問,是律政司的法律意見,也是政府立場;惟特首梁振英強調,他和其他局長事前不知曾俊華會拒絕4人提問。特首和財政司長各說各話,已非首次,今次更關乎是否有人利用公職進行選舉政治操作,損害行政與立法關係,牽涉政治誠信操守,不應視作等閒誤會。雖然梁振英表示「不想談責任問題」,但是市民有權利知道政府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陰謀論滿天飛

特首財爺各說各話

律政司上周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院裁定劉小麗、梁國雄等4人的議員宣誓無效。曾俊華周一早上出席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會議,突然表示律政司給「我們」的法律意見,是在最終判決前,「公職人員包括我本人,需要跟隨政務司司長在10月31日和11月8日致立法會主席的信件指出的立場,不會回應4名議員的問題和意見」,此語一出,立即惹來建制和非建制派議員不滿,部分非建制派議員更指稱這是梁振英耍陰謀,「跣曾俊華」云云。不過,數小時之後事態峰迴路轉,政務司長林鄭月娥致函立法會主席,表示「政府將回應所有議員及聲稱以議員身分行事的人」的提問。同日下午運房局官員出席房屋事務委員會會議時,面對劉小麗等議員提問一律有問必答。


此一轉折,乃政府朝令「午」改,還是「拒絕回答4位議員」從來就不是政府立場?曾俊華解釋,周一早上表達的是政府立場,林鄭月娥下午與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正副主席見面後,決定官員可回答劉小麗等4位議員提問,曾俊華說這是「新的政府立場」,「我認同這個改變」云云。可是梁振英昨天強調,曾俊華周一早上拒絕答問,他和其他局長事先不知道,如果事先知道,「我們會在政府內部商量,我覺得不至到要拒絕這4位立法會議員的答問」。梁振英這番話,等同認為曾俊華未經政府內部商量,就擅自決定拒絕回答4議員,還訴稱這是「政府立場」。


橫洲發展爭議中,特首和財政司長亦曾被議員質疑「為競逐特首只顧內鬥」,互相推諉,貌合神離。梁振英一度表示,橫洲發展的細節是由曾俊華任主席的土地供應督導委員會負責,財政司長辦公室迅即劃清界線,指分階段發展橫洲,並非土地供應督導委員會拍板,曾俊華亦從未出席特首主持的橫洲發展專責小組會議。後來梁振英在記者會稱,分階段發展是由包括特首和財政司長的「三司會」知悉,即是指曾俊華也知情。


今次不回答議員提問事件,頗見相似之處,同樣令市民聯想到是否與特首選舉有關,「是否有人被跣」、「是否有人爭着展示忠誠」等陰謀論,任君猜度;與其揣測炒作,不如回歸基本面,鎖定疑問,尋求釐清事實。首先,去周六以來,律政司有否發出類似法律意見,若有,內容為何,向誰發出。梁振英昨天先後三度劃清界線,表示「曾俊華司長索取法律意見,以及決定在立法會不回答4位立法會議員的提問,他事前均不知悉,否則他必會在政府內部商量;因此不存在官員須各自演繹」。言下之意,政府若收到律政司意見,必先統一口徑,不會有理解偏差或誤會。真相為何,必須釐清。


高官三緘其口

隱瞞家醜要不得

至於其他問責官員有否收到律政司的意見,遺憾的是未見任何官員清晰回答。例如記者一再追問運房局長張炳良,有否收到律政司的法律意見,張炳良避而不談,僅稱政府在處理相關法律訴訟的立場和前提下,「我們都會回答」會上議員的提問,「我只能說我剛才所說的」。張炳良和其他司局長有何難言之隱,連「是」或「否」如此簡單的答案都說不出,市民很想知道。


曾俊華表示在周日收到律政司的法律意見。有心水清的記者追問,所謂法律意見,是律政司主動提出,還是政府要求研究。曾俊華僅答「我不再說太多這方面的細節」,同樣叫人失望。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昨天質疑曾俊華若要索取律政司意見,事前必會詢問行政長官,而曾俊華避談法律意見的來由,令人懷疑事有蹊蹺。


上月,發展局長陳茂波出席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提到宣誓風波,表示回應涉事議員提問,「不代表政府接納他們的宣誓有效」。經過此番折騰,似乎又重回原點,惟特首與財政司長各說各話,令市民懷疑特區政府是否仍在正常運作;高官三緘其口、家醜不外傳的心態,同樣要不得。律政司和一眾問責官員,有責任向市民說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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