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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暴動罪案2018年審長青網文章

2016年10月27日
Submitted by SuperAdmin 01 on 2016年10月27日 06:35
2016年10月27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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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今年農曆大年初二旺角衝突後,37人被控暴動等罪,其中本土民主前線黃台仰及梁天琦等10人的案件,已交付高等法院。法官昨將案件定於2018年1月15日審訊,預計需時80日至5月14日,控方透露將傳召逾100名證人。


傳召逾百證人

10名被告包括黃台仰(22歲)、梁天琦(24歲)、容偉業(32歲)、李諾文(20歲)、盧建民(29歲)、袁智駒(25歲) 、林傲軒(21歲)、黃家駒(25歲)、李東昇(24歲)及林倫慶(24歲),他們昨均沒有到庭,並獲律師代表。庭上透露,審訊將以中文進行,暫定由女法官彭寶琴審理。此外,法庭將於明年8月7日,為案件進行預審。


【案件編號:HCCC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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