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0日 11:19 新聞類別 中國 詳情# 【明報專訊】人一生最少要被判刑8次:1、治安處罰拘留10個月(胎兒時期);2、保釋期3年(幼兒時期);3、勞動教養改造12年(中小學時期);4、假釋(大學時期);5、無妻徒刑(畢業後工作時期);6、緩刑(戀愛時期);7、有妻徒刑(結婚),同時剝奪政治權利及其他權利終身;8、最後死刑。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