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31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詳情# 【明報專訊】冤獄23年的陳滿申請國家賠償案,昨日上午9時在海南省高級法院舉行聽證會。陳滿的代理律師王萬瓊提出國家賠償申請,要求賠償陳滿侵害人身自由、薪酬損失、精神損失賠償等約966萬元人民幣,並要求海南省高院在央視、人民日報、新華網等約10家媒體向陳滿賠禮道歉。1992年12月25日晚上,海南海口市上坡下村109號發生一宗殺人放火案,租客陳滿後被當兇手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2016年2月1日,浙江省高院判處陳滿無罪並當庭釋放。(綜合報道)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