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9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據了解,昨日提出上訴的阿珍,實際上並無新證據證明自己不應被重判,只提出自己有悔意的簡單理由,要求上訴委員會輕判。委員會接納其申請,把懲罰由吊銷牌照改為停牌,難免惹來外間批評。議會上訴委員會近期亦處理另一相似個案,案中導遊同樣辱罵旅客,但因她無悔意,反被加刑1個月至停牌4個月。記分制實施 阿珍可變「清白」由於導遊記分制尚未實施,他日制度實施後,阿珍將會變回「清白之身」。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