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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莊勤:重溫32年前那場暴動 再用common sense看年初一那一場長青網文章

2016年02月18日
Submitted by SuperAdmin 01 on 2016年02月18日 06:35
2016年02月18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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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兩個主要泛民政黨,對於2月8日年初一晚上發生,暴徒瘋狂地以磚頭襲擊警察的一場暴動,出聲明譴責暴力之餘,又大篇幅以交通警員向天開槍示警做文章與暴徒襲警行為綑綁一起,要對警員開槍示警全面調查、追究警員違法行為,意圖分散公眾要針對暴徒暴行的視線。


的士罷駛引發暴動 無人批評拔槍探員

如果年長一輩市民不善忘、年紀較輕的有留意新聞紀錄片的,都不會忘記1984年1月13日晚上在九龍油麻地旺角發生由的士罷駛引發的暴動。那天晚上一位便衣探員在一間拉上閘門的店舖門外,被一群暴徒包圍。便衣探員拔出佩槍指向包圍他的暴徒,阻嚇意圖向他施襲的暴徒。那次事件全程電視新聞錄下,暴徒對探員包圍仍未有施襲,探員拔槍指向意圖施襲的暴徒阻嚇防止被襲擊,是為了保護自己。當年的評論,沒有任何人批評那位拔槍指向暴徒的探員的做法有任何問題。因為common sense告訴每一個人:為了自衛,那位探員絕對應該那樣做。


2月8日晚上警員向天開槍示警,然後指嚇那些已經曾經向他的同僚以雜物瘋狂施襲的暴徒,保護同僚、保護自己,有什麼不對?究竟是32年後我們竟然變得那麼沒有common sense了,還是兩個主要泛民政黨故意為了包庇暴徒而以此做文章,轉移視線?他們究竟是在譴責暴力,還是仍在試圖千方百計拉警察進去為暴徒分擔施暴的責任?

事實上,如果2月8日開槍示警發生在美國,意圖施襲的暴徒早已被警察射殺,而根本不會受任何質疑。兩個泛民政黨究竟在意圖質疑什麼?


施暴者似活在自製受害者夢囈

年初一晚上暴徒發難,除了遮遮掩掩為了選票的政客外,還有一些面對對錯毫無道德勇氣的迂腐學者為他們找藉口,說香港「高壓統治」所以引來武力反抗。我曾問過一些人舉一些目前在香港足以令那些年輕人以暴力反抗的「高壓統治」例子。除了立法會政府夠票便強行通過反對者不喜歡的法案議案外,沒有人能舉給我其他可以稱為「高壓統治」而使暴徒的暴力合理化的例子。似乎施暴者活在自己給自己製造的「高壓統治」受害者情意結的夢囈中。


姑息和意圖為施暴者辯解的學者也嘗試說暴徒以暴力對抗的是「制度暴力」。我又問提出這些論述的人舉舉「制度暴力」的實例,看看哪一項足以支持施暴者實施如年初一晚那樣的暴力而使之合理——沒有。


別再為暴徒找藉口,別再為暴力行為尋求開脫。


為暴徒提供任何藉口、為暴力行為尋求任何開脫只會使暴力有繼續延續下去的理由。


面對暴力,那些同情姑息那群像野獸般瘋狂的暴徒的政客和評論員,譴責暴力之餘,請別再以反對「制度暴力」為辯解,意圖把責任推回政府。


批評暴力行為的學者,別再找辯解的理由,回歸正軌,教導年輕人毫不模糊的分辨對錯。對便是對,錯便是錯,勇於堅持對,勇於承認錯,不再找開脫的藉口。


1984年的士罷駛暴動,警方拘捕了逾百人。與32年後一樣,被捕者大多數是青少年人。當年我剛開始執業律師半年,代表了3個只有10多歲的少年學生。他們在當晚混亂中走進一間被暴徒破壞的電器店,抬起電視機及其他電器便走,上了一輛往觀塘的巴士準備回家,在車上被一位休班警員拘捕。


3位委託我代表的少年學生其中一個年紀最小的父母在警方拘留他們的兒子還不足48小時、大伙被捕人士被送上法庭那天前一天的下午,便指示我申請把他們的兒子送上裁判署,結果成功申請到保釋。


第二天早上,南九龍裁判署第一庭擠滿了被捕人士和20多位律師,還有大批心焦如焚的被捕者親屬。我代表的另外兩個少年學生和暴動當晚被捕的幾十個青少年人一一被送上法庭,結果裁判官令20多個律師和全部憂心忡忡的親屬失望而回,裁判官沒有批准任何一個被捕者保釋,下令全部繼續還押。


那是高壓管治的殖民地時代,但面對暴徒的暴力,把暴徒繼續扣押,那時代沒有人說那是「高壓統治」,也沒有人說那是不公義。


不能以「高壓統治」把暴力行為合理化

32年後,年初一晚被捕的暴徒,扣留了48小時便全部可以保釋了。他們在他們認為是「高壓統治」的香港法庭門外,被蒙面的支持者以歡迎英雄般迎接,囂張地呼喝在場的警察,為他們開路離開法庭。


今天,社會乃至法庭,對犯了錯的年輕人近乎沒有原則的寬容,身在其中的年輕人或許感受不到。經歷過殖民地時代,但仍從早到晚歌頌殖民地社會如何比今天更有公義的人,實在有責任告訴給年輕人今天社會的真象——今天的香港對待他們遠比殖民地時代的香港寬容,今天香港的管治絕不比殖民地時代高壓。他們絕不能以「高壓統治」來把自己的暴力行為合理化。


從電視看了2月8日晚上發生的事情,人性良知和簡單的common sense告訴我們不需任何保留地譴責施暴的暴徒。我們不能讓別有用心的政客以諉過於人的狡辯來扭曲我們的良知,不能讓沒有腰骨的學者以似是而非的卸責辯解來蒙蔽我們用來分辨對錯簡簡單單的common sense。


暴動過後,幾間大學的學生會及一些年輕的學生組織的聲明,對暴徒施暴不但毫無悔過之心,還以此為義舉。Common sense告訴我們「this cannot be right」,common sense告訴我們這些年輕人脫離了現實。社會上仍然有常識的人都應該告訴那些迷失在迷信暴力的年輕人,應以謙卑的心分辨什麼是對錯,明白什麼叫羞恥。


在黑夜的旺角街頭像野獸般群起瘋狂用磚頭攻擊,使幾十個警員受傷送院的行為怎可能是足以使他們在法庭外囂張自豪的義舉?

任何意圖以那些似是而非的理由為施暴者開脫的,都是施暴者下次再次施暴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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