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8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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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作為一名家長,每當發現孩子出現行為偏差,首先不是急着教訓孩子,而是從自身中尋找問題的根源,因為孩子行為是家長的一面鏡子,是在反映家長言傳身教的影響。如果家長從來沒有在孩子面前講髒話,孩子從哪裏學會講髒話呢?「家長」的狹義解釋是家庭的上輩,社會上的家長,應當包括立法會議員。
嶺南大學新任校董會成員跟學生對話,以學生講髒話不歡而散,社會上一片罵聲,這對孩子不公平。學生可能認為大學生也是人,講髒話沒什麼,况且這是私德問題。你們幾個同學到酒吧聊天,用什麼語言都可以,但在學校的正式會議,特別是代表學生爭取學生權利,請你們用規範語言,這個是約定俗成的文明規範。你們不懂,不怪你們,因為有立法會議員在議事堂以及其他正式場合也講髒話,並且不以為恥,給你們一個示範,讓你們認為這是可以接受的。作為家長,藉此機會告訴你們,要分清公私場合,學生也要顧全公德。
港大學生衝擊校委會會場,破壞會議進程,阻撓參會成員離開,有長者跌倒不但沒有人攙扶,只有學生在叫囂。這也不怪你們,比起有立法會議員在議事廳扔水瓶、打鬧、叫囂,你們的行為可能還算小兒科。
年輕人批鬥家長制,說家長給你們決定了一切。皇帝仗着權力不把蟻民當回事,封建的家長制被革掉,不代表家長從此失範,作為廣義與狹義的家長,應給孩子立好榜樣,你們如何「立言」是言論自由的範疇,但如何「立德」則是公眾的期待,你們選擇破壞一切規範的方式示範德行,就不配參與制訂文明規範,功在千秋,家長要對歷史負責。稚子無知,所以無辜,但並非無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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