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4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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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記得數月前政府公布廣播處長人選前夕,香港電台的謝志峰,說他發夢見到周融就任處長,他在門口擋着他,不讓他入內上班。當時我想,如果我是港台的一分子,我會怎樣做?擋在門口不讓得到正式任命的領導人上班,是無理生事的胡鬧行為,抑或亦可能是一種合理抗爭?
近日盛傳特首已立意委任李國章出任港大校委會主席,這次強烈反對的不僅是少數的有識之士,更是壓倒性的大部分在校師生以至畢業校友。如果出現特首恃權勢一意孤行,港大人群起反抗,作出堅決拒絕,以至驅逐新任校委會主席的行為,縱使合乎群情,又是否合乎公理?
莒弒其君 失眾者必當坐絕
孔子會怎麼說?我今天不想從民主人權的角度立論,只想利用我國人文價值的傳統資源,作出一些評論。文公十七年(公元前610年),莒國紀公被弒,孔子的《春秋》是這樣寫的:「莒弒其君庶其。」這樣的寫法正是所謂「《春秋》筆法」。當中有兩大特別之處:第一,不說是誰人弒莒國的國君,只說是「莒」弒其君;第二,對莒國的國君,毫不尊重,直指其名(「庶其」)。《公羊傳》解釋說:「稱國以弒者,眾弒君之辭。」說是莒國弒君,而不是某人弒君,也就是說,這個國君真該死。
東漢末年,奸邪當道,大儒何休(129-182)見事無可為,乃閉門十餘年,整理孔子的《春秋》絕學,著成《春秋公羊解詁》一書,以期亂世之後,典範猶存,令聖人的是非標準,不至為後世所顛倒而不能恢復。
何休的《解詁》對「莒弒其君庶其」一事作進一步解釋:「一人弒君,國中之人盡喜,故舉國,以明失眾當坐絕也。」好一句「失眾當坐絕」,真能發揮孔子之微言大義。失眾的國君,應當被廢,這就是道理。這是現代人所說的民主嗎?非也。且聽我道來,《春秋》「大居正」,「大」是動詞,即推崇的意思,「大居正」即是尊重正常的制度,例如國君繼任人選,有一定的制度,不能只憑現任國君的好惡,不能由眾人決定,甚至不能只看誰人更為賢能(因為如此會導致紛爭)。群眾是否接受,不是充足條件,但卻是必要條件。得眾者不必當立,但失眾者必當坐絕(前例見隱公四年,後例見文公十七年)。這個論點立義甚精,我認為較今人所講之民主尤精,實為民主制與憲政制之微妙結合。以憲制為常態,以民主為變態(此即「居正」與「行權」正反對揚之精義)。
眉州人拒接受不合格官員
按《春秋》大義,大學校委會主席應按正常程序任命,並非由師生選出最佳人選。但是,如果任命的人選,過分不適合,而所謂不適合,並非少數人之私見,而是大眾所公認,此時則可以「行權」,實行「失眾當坐絕」的原則,堅拒接受,甚至作出驅逐行動。
蘇東坡(1037-1101)是四川眉州人,他曾在文章中說,外人認為眉州人很難管治。眉州人會在新官到任的時候,出難題考他(有點像現代的大學生要考新聘任的校長),「苟不以其道,則陳義秉法以譏切之,故不知者以為難治」。如果通不過考試,眉州人會拒絕合作,令當事人知難而退,曾經接連有官員被當地人民拒絕接受,成為朝廷的難題,但眉州人卻依然故我。蘇東坡解釋說,其實只要令到他們心服,眉州人是十分容易管治的。不但如此,如果官員公正廉明,在任滿的時候,他們會把官員的肖像放在家中,供奉50年。
蘇東坡說,眉州人不像低文化地區的人民,他們不會輕易被長官嚇倒,他們都認識法律,家中都有法典,不但自己守法,也要官員守法,良好的官員會覺得這些人民非常容易治理,只有差劣的官員才會覺得他們是刁民。
我想:蘇東坡所說的眉州人,不正是今日港大人的寫照嗎?宋朝的眉州人可以拒絕接受不合格的官員,今日的港大人如果拒絕接受不適合的校委會主席,可算是過分嗎?
如果港大師生校友真的驅逐特首委任的校委會主席,按照孔子《春秋》筆法,應該寫作「香港大學驅逐李國章」。
延伸閱讀:
(1)林語堂,《蘇東坡傳》,台北:遠景出版公司,2004
(2)陳柱,《公羊家哲學》,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4
(作者按:文章不代表任何機構或單位立場)
作者是港大學士、碩士、博士,
現時任教於理工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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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盛傳特首已立意委任李國章出任港大校委會主席,這次強烈反對的不僅是少數的有識之士,更是壓倒性的大部分在校師生以至畢業校友。如果出現特首恃權勢一意孤行,港大人群起反抗,作出堅決拒絕,以至驅逐新任校委會主席的行為,縱使合乎群情,又是否合乎公理?
莒弒其君 失眾者必當坐絕
孔子會怎麼說?我今天不想從民主人權的角度立論,只想利用我國人文價值的傳統資源,作出一些評論。文公十七年(公元前610年),莒國紀公被弒,孔子的《春秋》是這樣寫的:「莒弒其君庶其。」這樣的寫法正是所謂「《春秋》筆法」。當中有兩大特別之處:第一,不說是誰人弒莒國的國君,只說是「莒」弒其君;第二,對莒國的國君,毫不尊重,直指其名(「庶其」)。《公羊傳》解釋說:「稱國以弒者,眾弒君之辭。」說是莒國弒君,而不是某人弒君,也就是說,這個國君真該死。
東漢末年,奸邪當道,大儒何休(129-182)見事無可為,乃閉門十餘年,整理孔子的《春秋》絕學,著成《春秋公羊解詁》一書,以期亂世之後,典範猶存,令聖人的是非標準,不至為後世所顛倒而不能恢復。
何休的《解詁》對「莒弒其君庶其」一事作進一步解釋:「一人弒君,國中之人盡喜,故舉國,以明失眾當坐絕也。」好一句「失眾當坐絕」,真能發揮孔子之微言大義。失眾的國君,應當被廢,這就是道理。這是現代人所說的民主嗎?非也。且聽我道來,《春秋》「大居正」,「大」是動詞,即推崇的意思,「大居正」即是尊重正常的制度,例如國君繼任人選,有一定的制度,不能只憑現任國君的好惡,不能由眾人決定,甚至不能只看誰人更為賢能(因為如此會導致紛爭)。群眾是否接受,不是充足條件,但卻是必要條件。得眾者不必當立,但失眾者必當坐絕(前例見隱公四年,後例見文公十七年)。這個論點立義甚精,我認為較今人所講之民主尤精,實為民主制與憲政制之微妙結合。以憲制為常態,以民主為變態(此即「居正」與「行權」正反對揚之精義)。
眉州人拒接受不合格官員
按《春秋》大義,大學校委會主席應按正常程序任命,並非由師生選出最佳人選。但是,如果任命的人選,過分不適合,而所謂不適合,並非少數人之私見,而是大眾所公認,此時則可以「行權」,實行「失眾當坐絕」的原則,堅拒接受,甚至作出驅逐行動。
蘇東坡(1037-1101)是四川眉州人,他曾在文章中說,外人認為眉州人很難管治。眉州人會在新官到任的時候,出難題考他(有點像現代的大學生要考新聘任的校長),「苟不以其道,則陳義秉法以譏切之,故不知者以為難治」。如果通不過考試,眉州人會拒絕合作,令當事人知難而退,曾經接連有官員被當地人民拒絕接受,成為朝廷的難題,但眉州人卻依然故我。蘇東坡解釋說,其實只要令到他們心服,眉州人是十分容易管治的。不但如此,如果官員公正廉明,在任滿的時候,他們會把官員的肖像放在家中,供奉50年。
蘇東坡說,眉州人不像低文化地區的人民,他們不會輕易被長官嚇倒,他們都認識法律,家中都有法典,不但自己守法,也要官員守法,良好的官員會覺得這些人民非常容易治理,只有差劣的官員才會覺得他們是刁民。
我想:蘇東坡所說的眉州人,不正是今日港大人的寫照嗎?宋朝的眉州人可以拒絕接受不合格的官員,今日的港大人如果拒絕接受不適合的校委會主席,可算是過分嗎?
如果港大師生校友真的驅逐特首委任的校委會主席,按照孔子《春秋》筆法,應該寫作「香港大學驅逐李國章」。
延伸閱讀:
(1)林語堂,《蘇東坡傳》,台北:遠景出版公司,2004
(2)陳柱,《公羊家哲學》,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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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是港大學士、碩士、博士,
現時任教於理工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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