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違私隱例 《忽周》《FACE》撤覆核長青網文章

2015年10月24日
Submitted by SuperAdmin 01 on 2015年10月24日 06:35
2015年10月24日 06:35
新聞類別
詳情#
【明報專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於2012年裁定壹傳媒旗下雜誌《忽然一周》及《FACE》,分別偷拍藝人黃宗澤、王浩信與妻子陳自瑤,並刊登其私密照片,嚴重違反保障個人資料規定,遂向兩雜誌發出執行通知糾正。兩雜誌向署方提上訴遭駁回,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兩雜誌昨同意撤回司法覆核申請及支付署方訟費。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於2012年2月裁定《忽然一周》及《FACE》違反私隱條例,並向兩雜誌發出執行通知糾正,要求兩雜誌永久刪除有關照片,並於限期內擬定機制監管等。兩雜誌於前年通知署方已永久刪除有關照片。該執行通知曾因等候司法覆核結果而暫緩執行,惟兩雜誌已同意撤回申請,執行通知再次生效。


【案件編號:HCAL 35、36/14】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