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8日 06:35 新聞類別 國際 詳情# 【明報專訊】美國威斯康星州西區聯邦法院陪審團上周五(16日)裁決,蘋果公司因侵犯專利權,要向威斯康星大學麥迪遜分校下屬的校友研究基金會賠償超過2.34億美元(約18.3億港元)。陪審團指基金會所持的預測電路專利有效,蘋果公司未經許可使用該專利,但由於蘋果非「蓄意侵權」,所付賠償金毋須3倍於原告實際所受損失。蘋果多年來和其他企業屢有專利糾紛,甚少敗訴。(綜合報道)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