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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回應參選年齡司法覆核長青網文章

2015年10月13日
Submitted by SuperAdmin 01 on 2015年10月13日 12:00
2015年10月13日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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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署理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過往討論民主進程和選舉制度,社會似無強烈要求把參選的年齡降至18歲。

 

林鄭月娥今日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被問到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就參選年齡限制申請司法覆核問題。她說,事件或已進入司法程序,政府不宜表達立場,但社會過往並無強烈要求將立法會議員參選人的年齡由21歲降至18歲。

 

她又說,公眾訴求即使強烈,能否及時修例,仍是未知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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