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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香港政治轉變的徵兆長青網文章

2015年10月09日
Submitted by SuperAdmin 01 on 2015年10月09日 06:35
2015年10月09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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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15年10月5日,香港特別行政區廉政公署依據律政司的法律意見,起訴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控告他兩項涉嫌違反普通法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儘管廉政公署對曾蔭權的有關調查已持續逾3年,但是,無論曾蔭權本人還是香港社會對於廉政公署決定將他送上法庭頗感意外。就在10月1日上午,曾氏以前行政長官身分興高采烈地出席特區政府慶祝國慶66周年活動。尤其,9月2日,他抵達北京下榻酒店準備出席翌日紀念抗戰勝利70周年活動時,被香港記者問關於廉政公署調查他一事,一改以往對同類問題不予回答的態度,面帶微笑地答:「又問這樣的問題。」這一切給人們的感覺是,長逾3年的調查很可能以證據不足以起訴而收場。


律政司長袁國強在10月5日強調,對曾氏的檢控「絕對沒有任何的政治考量」。誠然,兩項控罪均是依據事實和相關法律,在這樣的意義上,檢控不涉及政治。然而,檢控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二位行政長官,不可能沒有政治影響,對此,無論律政司長還是廉政公署首長都不可能不明白。


曾蔭權夫人在聲明中稱:「我哋本來都希望退休之後過着平靜同寧靜嘅生活,遠離政治;但係可惜事與願違,而被捲入呢一個漩渦。」顯然,這不是一個法律漩渦。曾氏也從來沒有遠離政治。曾氏最終是否定罪在於法院,筆者所關心的是檢控前行政長官的政治意義。


檢控前特首的政治意義

10月6日《蘋果日報》引述林和立的評論稱:「如果曾蔭權被控訴的一事,與早前新鴻基郭氏兄弟遭起訴、內地傳媒痛斥長實主席李嘉誠撤資等風波一起結合來看,由於這些事首先需中央首肯,因此可以斷定北京全面改變回歸初期由公務員精英、商界治港和掌管權力的方向,取而代之培植港共的傀儡勢力,恐嚇商界和公務員,展示能粗暴干預香港內政的實力,逼令任何掌權的人也要臣服於北京,否則即使是前特首或首富同樣沒情講。」


避免就事論事或孤立看待事件固然是需要的,但是,林氏將檢控曾蔭權同其他兩件事扯在一起是牽強附會。這3件事的性質不同,何况,所謂「這些事首先需中央首肯」純屬林氏臆測。


可以類比的是許仕仁被檢控和定罪。在曾蔭權被檢控前,曾經擔任特區第二屆政府政務司長的許仕仁是香港被檢控的最高級官員。許氏之罪在於同商界著名人士有違法交往,曾氏被檢控在於同商界知名人士和專業人士交往中涉嫌違法,二者有相似處,所產生的警示作用有二:一是政府高級官員必須自律,必須被公衆和媒體嚴格監督;二是政府高級官員與商界和專業界人士,尤其知名或著名人士的關係必須各方都自律,必須被公衆和媒體嚴格監督。


然而,如果止於此,則不啻強調或重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香港屬老生常談。曾氏被檢控和許氏被定罪所透示的新的政治意義在於:特區政府需要改變管治和施政作風。


脫離市民 易滋長官僚主義

香港長期是一個商業城市,受英國長逾半世紀殖民管治,政府依靠工商界知名人士和專業界精英實施管治和施政形成根深柢固的傳統。所謂「行政吸納政治」的要義便在於此。


香港回歸貫徹平穩過渡。即使特區第二屆政府開始推行高官問責制,傳統的管治和施政作風仍然沿續。特區第二屆政府推行高官問責制的其中一項動機是管治班子與立法會議員競爭民意支持,然而,主要官員不管是來自社會精英還是資深政務官,鮮有下社區接觸市民。即使現任行政長官在競選時深入社區,當選後也曾希望繼續,卻不免「曇花一現」。


政府高官與商界、專業界名人接觸不僅免不了,而且必須。但如脫離廣大市民,則容易滋長高高在上的官僚主義;其中品質差的,容易跌入「官商勾結」、「以權謀私」的泥坑。


曾蔭權爭取連任行政長官的口號是「打好呢份工」。幾十年公僕生涯養成了他為老闆打工的習慣,而在他心目中老闆不是香港普通市民。他的問題就出在不同香港幾百萬普通市民比,而同他幾十年來「往來皆商賈,來去無白衣」的商界、專業界名人比。於是,退休在即,為日後生活籌謀,涉嫌違反普通法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為何高官難下基層?

「後政改」特區政府發展經濟改善民生乏善可陳。原因固然複雜,然而,管治班子缺乏深入社區聯繫市民作風是其中一個重要因素。


我真不明白,香港如此之小,如果政府高官願意,一天之內可以跑遍全城,為何就是如此難下基層?只有一個解釋:根深柢固的傳統所養成的作風。


食水含鉛量超標風波已從公屋擴及學校,至今,未見有關政府部門深入現場以集體辦公方式及時果斷處置。


扶貧講了多年,措施推出了不少,不知負責官員和扶貧委員會成員有幾個同貧窮家庭有過接觸?政改僵局不可能通過接觸市民來打破。經濟轉型難以深入社區來實現。但是,解決民生問題必須接觸社會。


作者是資深政治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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