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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觀證供矛盾 反高鐵青年脫非法集結罪長青網文章

2015年10月03日
Submitted by SuperAdmin 01 on 2015年10月03日 21:35
2015年10月03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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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社民連去年5月發起反高鐵遊行,抬起自製茅屋往政總示威,因過路問題與警方衝突。示威者曾搖動鐵馬,警方則「回敬」胡椒噴霧。事發一年,青年被控兩度向警方擲物,涉參與非法集結。裁判官昨裁決時稱,在場高級督察描述擲物者外觀,與警方錄影所示有分別,裁定青年罪脫。


李家樂(24歲)獲判無罪後稱,案件反映參與反東北示威者受政治檢控。暫委裁判官梁榮宗裁決指出,控方證人高級督察郭俊傑(譯音)指警方與示威者衝突時,一名男子兩度擲出薯條盒等,在衝突平息後指示一警員拘捕李。李被捕後,郭從沒確認李是擲物者。


警員記事冊描述 與警方片段有異

郭供稱事發時看着擲物者約1分鐘,並在擲物者兩次擲物時看見其容貌。梁官認為郭未必認清擲物者的容貌,且郭事發後兩小時在記事冊記錄擲物者的容貌,與李被捕時外貌大異。郭指擲物者戴眼鏡,但警方片段顯示擲物者沒戴眼鏡,李被捕時亦無眼鏡;郭供稱擲物者束中至長髮,但片中擲物者的頭髮「超長,過晒膊」。梁官指郭的紀錄與影片矛盾,控方亦無證據指出李是擲物者。


此外,警方使用胡椒噴霧平定混亂之後,才有人擲出薯條盒。當時非法集結已停止,故李就算是擲物者,亦無參與非法集結。


梁國雄助理認非法集結 罰5000

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助理黃永志(27歲)及參與行動的青年陳君樂(19歲),早前分別承認兩項及一項參與非法集結。梁官指示威者欲向社會表達信息,但黃引領示威者搖動鐵馬,令衝突變成焦點,勸喻他檢討,判罰款5000元;陳參與程度較低,罰款2000元。事發於去年5月4日,3人參與「毋忘反高鐵誓反大白象」遊行,於金鐘夏愨道外企圖衝出馬路,並拉扯鐵馬。


【案件編號:ESCC1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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