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01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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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否決任命港大法律學院前任院長陳文敏為副校長,事態告一段落,但是香港整體為此事付出代價。首先,港大歷經折騰,受傷不輕;其次,國際社會對香港的學術自由與院校自主,會有負面認知。另外,即使當權者透過強力操作體現了意志,卻是進一步激化了精英階層與權力當局的疏離。種種迹象顯示,各方政治力量介入此事,使港大成為政治角力場;期望今次事件之後政治退出、鬥爭思維遠離港大,使這所百年學府回復其學術殿堂的角色。
校委否決理據貧乏
難證符合港大利益
校委會否決陳文敏任命,基於保密原則,並無官方版本說法。據校委之一、學生會會長馮敬恩違反保密守則所披露的部分校委發言摘要,若內容屬實,則顯示校委並無真知灼見足以使人信服否決有理。馮敬恩違反守則固然可議,或許會遭到校委會懲處,不過透過他的非官方版本,使人看到否決任命的校委究竟怎麼想。若這些就是否決的理由,則與事態嚴重性和引發關注程度,不成比例。
港大校長領導的物色委員會推薦了5名副校長,陳文敏是其中之一,其他4名已獲通過任命,分別履行副校長職務。港大校委會當然有權就陳文敏的任命,做認為更恰當處理。不過,若否決僅基於沒有博士學位、學術水平不符合標準等理由,則物色委員會的工作便有失職之嫌,因為博士學位和學術水平若是必要條件,陳文敏一開始就不應該獲推薦。至於有校委提出自己跌倒後陳文敏並未慰問,若視此為否決理據,相信許多人都無言以對,因為無法理解。
實際上,校委會否決陳文敏的任命,是在質疑校長的權威,因為物色委員會由校長領導,若校長推薦的人選未獲通過,則校長權威何在?雖然校委會是港大最高權力機構,但是理應着眼大政方針,日常事務由校長負責。經此一役,校委會與校長的權力和管轄範圍區分,校長能否繼續有效管治港大等,值得關注。在這方面,港大校長馬斐森接受外國通訊社訪問時,表示自己及支持陳文敏的人受到壓力,並透露他的電郵被入侵,其後部分資料刊登在媒體,因此他不排除事件背後有人策劃。
部分校委被披露的發言摘要,令人質疑是否決陳文敏任命的真正原因,因為只要留意事態發展,都會知道這場鬥爭涉及政治因素。那些否決陳文敏任命的力量,先後多次提出議題,包括佔中捐款審核報告、提出合理期望標準、等待聘請到首席副校長再處理等。校委會不循慣例審議陳的任命,基本上符合其權限,難以非議,但是如果挖空心思、多次搬動龍門的做法,則難掩其阻撓實質。
權力當局阻止陳文敏任副校長,從事態發展看來,政見不同並非主要原因。因為陳文敏就行政長官普選,一度提出方案,被認為是中間派方案之一,事態轉折在揭發有逾百萬捐款涉及佔中發起人之一的戴耀廷,而捐款是用於做民調。自此之後,包括陳文敏等人便遭受來自左派陣營的鋪天蓋地攻擊。因此,環繞陳文敏副校長任命的鬥爭,其實是佔領運動的餘緒,只是歷來校委會與支持陳文敏的力量,並未言明這一層關係,致使各方宛如在打混仗,變得師出無名。
校外委員並非問題
關鍵在於權力來源
基於陳文敏任命被否決涉及學術自由、院校自主和校長權力運用,現在的不明不白無助於消弭此事的負面影響。若校委會認為否決任命符合港大最高利益,則不應以保密守則為擋箭牌,而應坦誠交代理據;只要是公平公正和合理,說不定可以消除疑慮,使主流社會認同陳文敏任副校長會損害了港大,並證明結果對香港整體最好。
今次校委會表決時,反對任命的12票,除了一票來自校內教授,其餘都是校外人士,而支持任命的8票都是校內人士。支持陳文敏任命的人,一直對港大校政由校外人士主導,認為不妥當,要求改變這個制度。校委會校外成員較多,乃體現大學面對社會,避免出現利益轇轕、變得自我封閉之弊;校外成員比例較多並非主要問題,若校委任命並非來自單一權力來源,並體現社會多元多樣實質,則制度的優越性就會體現出來。因此,要改變的應該是校外委員的權力來源,而非增加校內委員來對抗自保。
後政改時期,政局混沌不清,就陳文敏任命在港大掀起的政治鬥爭,實際上是本港政治現况的縮影,只要各方不改變鬥爭思維,則類似事件將會在其他事態以不同形式呈現出來。政治氛圍走向,權力當局起到決定性作用,只要當局放棄鬥爭思維,則社會順轉的機會將較大。港大經過這次政治鬥爭,受傷不輕;因此期望港大,也希望香港擺脫政治鬥爭的困擾,在理性包容的氛圍下解決紛爭,減少內耗。
■歡迎回應editorial@mingpao.com
校委否決理據貧乏
難證符合港大利益
校委會否決陳文敏任命,基於保密原則,並無官方版本說法。據校委之一、學生會會長馮敬恩違反保密守則所披露的部分校委發言摘要,若內容屬實,則顯示校委並無真知灼見足以使人信服否決有理。馮敬恩違反守則固然可議,或許會遭到校委會懲處,不過透過他的非官方版本,使人看到否決任命的校委究竟怎麼想。若這些就是否決的理由,則與事態嚴重性和引發關注程度,不成比例。
港大校長領導的物色委員會推薦了5名副校長,陳文敏是其中之一,其他4名已獲通過任命,分別履行副校長職務。港大校委會當然有權就陳文敏的任命,做認為更恰當處理。不過,若否決僅基於沒有博士學位、學術水平不符合標準等理由,則物色委員會的工作便有失職之嫌,因為博士學位和學術水平若是必要條件,陳文敏一開始就不應該獲推薦。至於有校委提出自己跌倒後陳文敏並未慰問,若視此為否決理據,相信許多人都無言以對,因為無法理解。
實際上,校委會否決陳文敏的任命,是在質疑校長的權威,因為物色委員會由校長領導,若校長推薦的人選未獲通過,則校長權威何在?雖然校委會是港大最高權力機構,但是理應着眼大政方針,日常事務由校長負責。經此一役,校委會與校長的權力和管轄範圍區分,校長能否繼續有效管治港大等,值得關注。在這方面,港大校長馬斐森接受外國通訊社訪問時,表示自己及支持陳文敏的人受到壓力,並透露他的電郵被入侵,其後部分資料刊登在媒體,因此他不排除事件背後有人策劃。
部分校委被披露的發言摘要,令人質疑是否決陳文敏任命的真正原因,因為只要留意事態發展,都會知道這場鬥爭涉及政治因素。那些否決陳文敏任命的力量,先後多次提出議題,包括佔中捐款審核報告、提出合理期望標準、等待聘請到首席副校長再處理等。校委會不循慣例審議陳的任命,基本上符合其權限,難以非議,但是如果挖空心思、多次搬動龍門的做法,則難掩其阻撓實質。
權力當局阻止陳文敏任副校長,從事態發展看來,政見不同並非主要原因。因為陳文敏就行政長官普選,一度提出方案,被認為是中間派方案之一,事態轉折在揭發有逾百萬捐款涉及佔中發起人之一的戴耀廷,而捐款是用於做民調。自此之後,包括陳文敏等人便遭受來自左派陣營的鋪天蓋地攻擊。因此,環繞陳文敏副校長任命的鬥爭,其實是佔領運動的餘緒,只是歷來校委會與支持陳文敏的力量,並未言明這一層關係,致使各方宛如在打混仗,變得師出無名。
校外委員並非問題
關鍵在於權力來源
基於陳文敏任命被否決涉及學術自由、院校自主和校長權力運用,現在的不明不白無助於消弭此事的負面影響。若校委會認為否決任命符合港大最高利益,則不應以保密守則為擋箭牌,而應坦誠交代理據;只要是公平公正和合理,說不定可以消除疑慮,使主流社會認同陳文敏任副校長會損害了港大,並證明結果對香港整體最好。
今次校委會表決時,反對任命的12票,除了一票來自校內教授,其餘都是校外人士,而支持任命的8票都是校內人士。支持陳文敏任命的人,一直對港大校政由校外人士主導,認為不妥當,要求改變這個制度。校委會校外成員較多,乃體現大學面對社會,避免出現利益轇轕、變得自我封閉之弊;校外成員比例較多並非主要問題,若校委任命並非來自單一權力來源,並體現社會多元多樣實質,則制度的優越性就會體現出來。因此,要改變的應該是校外委員的權力來源,而非增加校內委員來對抗自保。
後政改時期,政局混沌不清,就陳文敏任命在港大掀起的政治鬥爭,實際上是本港政治現况的縮影,只要各方不改變鬥爭思維,則類似事件將會在其他事態以不同形式呈現出來。政治氛圍走向,權力當局起到決定性作用,只要當局放棄鬥爭思維,則社會順轉的機會將較大。港大經過這次政治鬥爭,受傷不輕;因此期望港大,也希望香港擺脫政治鬥爭的困擾,在理性包容的氛圍下解決紛爭,減少內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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