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9月08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香港政府新聞網】 法律改革委員會今日宣布,行政長官再度委任鄧國楨法官為法律改革委員會成員,任期三年,10月1日生效。 鄧國楨法官是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於2012年10月1日首次獲委任為法改會成員。 法改會感謝鄧國楨法官過去三年的寶貴貢獻,相信他的法律專業知識繼續有助法改會推行法律改革。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