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6月19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詳情# 【明報專訊】日前,北京市馮姓男子因請開鎖公司開妹妹的房門,並盜走逾2萬元財物,被判囚1年3個月。《新京報》記者「放蛇」,發現市內多家自稱正規開鎖公司中,大部分全程未有出示開鎖資格證明,也沒有要求記者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根據《北京市開鎖行業自律規範》,鎖匠在開鎖前,必須審查申請人身份。開鎖後,還需要申請人、鎖匠、物業或居委會三方簽字,並將文件存放派出所。(新京報)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