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2月18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詳情# 【明報專訊】42歲的北京市交管局車輛管理所女副所長宋海燕(圖),為他人辦理京A車牌,收受現金及購物卡共計30多萬元人民幣,一審被判監10年。宋不服上訴,前天北京市三中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12年11月5日,宋因涉嫌「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被軟禁。之後從其辦公室搜查出31張購物卡,故加控她受賄罪。(京華時報)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