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30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上周三(26日)與女友人路經旺角時被警司揮警棍擊中後頸的鄭先生(中),昨日在律師陪同下,帶同醫生驗傷報告及事發片段,到警察總部報案。曾說憂報警後不能返內地他曾表示擔心報警後,警方會將其資料交給內地有關部門,令自己不能入境內地。他昨日表示,想清楚後認為有責任站出來指證警方不當做法。鄭先生引述醫生報告稱,其頸部及手肘受傷,頸部仍有清晰瘀痕,至昨日仍感痛楚,但他稱昨日未有警員為他錄取口供,又引述警方說可能稍後再聯絡他。(覃純健攝)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