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9月24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香港政府新聞網】 兩名女子管理無牌旅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各判罰8,000元。 牌照事務處人員今年1月和3月喬裝客人,巡查旺角亞皆老街兩所懷疑無牌旅館,以日租形式入住。有關旅館未獲發牌,涉嫌違反《旅館業條例》。 民政事務總署強調,經營或管理無牌旅館屬刑事罪行,最高可判罰20萬元和監禁兩年。市民可致電2881 7498舉報。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