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8月27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香港政府新聞網】 三名女子在旺角和尖沙咀經營無牌旅館,觸犯《旅館業條例》,法院判罰款8,000至一萬元。 牌照事務處人員今年二月喬裝客人,到上海街、西洋菜南街和金巴利道三所懷疑無牌旅館,以日租形式租住房間。根據牌照處紀錄,這些旅館均未獲發牌。 民政事務署表示,經營或管理無牌旅館屬刑事罪行,最高可判罰二萬元及監禁兩年。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