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30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香港政府新聞網】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修訂電訊(管制干擾)規例,將更多或會干擾通訊設備和服務的電氣及電子器材納入規管範圍,與國際做法看齊。新例下周三提交立法會,11月21日生效。 該局表示,科技不斷發展,電動車和發光二極管(LED)照明設備等新型器材日趨普及,它們可發射電氣或構成輻射干擾,現有規例卻未能規管,為使本地的管制制度與國際做法看齊,當局參考了獲國際認可的標準,修訂規例。 修訂規例將設一年過渡期,以便業界確保產品符合新規定。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