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20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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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市區重建局為免虧蝕加劇,專責委員會明日開會檢視需求主導計劃的申請框架。市建局前執行董事林筱魯指出,當初推需求主導計劃只為應付政治需求,不能解決香港樓宇老化問題,市建局可調整步伐和減少規模,但社會應討論市建局應否續以公權力去幫助樓宇失修的業主。據了解,市建局內部除考慮提高申請門檻外,亦會研究訂立「需求主導」整體財政承擔上限,確保市建局不會「蝕入肉」。
林筱魯﹕當初為應付政治需求
市建局消息人士解釋,因樓宇老化問題加劇,不能完全取消「需求主導」計劃,故其中一個考慮方案,是為市建局投放在「需求主導」的財政承擔設立上限。例如某年度的「需求主導」預算虧本款項已達至上限,市建局便不再啟動新項目,免再推項目而「蝕入肉」。有建議是為項目數目設上限,但項目規模不一,故用財政承擔作上限較合理。
數年前的市區重建策略檢討,林筱魯當時為市建局執行董事,他說,「沒有人會傻到認為需求主導會賺錢」,當年已經研究市建局的長遠財政問題,但因需求主導項目只可以重建成單幢樓,必然會虧蝕,而且「過去十年香港樓價不合理升,用以往模式去看今日市建局運作,好危險」。
他指出,由土發公司過渡為市建局,財政要求已經由自負盈虧變成審慎理財,已明確指出市建局的目的不是賺錢,而是通過一些賺錢項目去補貼蝕錢項目。他認為,市建局的目標,應是搞具規模的重建,為城市解決設施或休憩空間不足的問題。對於有建議為市建局重建項目特設額外重建地積比,以增加項目財務可行性,林筱魯認為幫助不大,且政治上也難說服立法會只單獨為市建局項目提升地積比。
市建局非執董、會計師周光暉稱,市建局能做的只有減少需求主導項目,在制訂每年財務計劃時,將這類項目視為較次要的考慮。至於增加地積比或減少同區7年樓齡賠償標準,技術上不可行。因對於前者,城規會不可以「大細超」,業主亦不會接受低於7年樓齡的賠償。
明報記者
林筱魯﹕當初為應付政治需求
市建局消息人士解釋,因樓宇老化問題加劇,不能完全取消「需求主導」計劃,故其中一個考慮方案,是為市建局投放在「需求主導」的財政承擔設立上限。例如某年度的「需求主導」預算虧本款項已達至上限,市建局便不再啟動新項目,免再推項目而「蝕入肉」。有建議是為項目數目設上限,但項目規模不一,故用財政承擔作上限較合理。
數年前的市區重建策略檢討,林筱魯當時為市建局執行董事,他說,「沒有人會傻到認為需求主導會賺錢」,當年已經研究市建局的長遠財政問題,但因需求主導項目只可以重建成單幢樓,必然會虧蝕,而且「過去十年香港樓價不合理升,用以往模式去看今日市建局運作,好危險」。
他指出,由土發公司過渡為市建局,財政要求已經由自負盈虧變成審慎理財,已明確指出市建局的目的不是賺錢,而是通過一些賺錢項目去補貼蝕錢項目。他認為,市建局的目標,應是搞具規模的重建,為城市解決設施或休憩空間不足的問題。對於有建議為市建局重建項目特設額外重建地積比,以增加項目財務可行性,林筱魯認為幫助不大,且政治上也難說服立法會只單獨為市建局項目提升地積比。
市建局非執董、會計師周光暉稱,市建局能做的只有減少需求主導項目,在制訂每年財務計劃時,將這類項目視為較次要的考慮。至於增加地積比或減少同區7年樓齡賠償標準,技術上不可行。因對於前者,城規會不可以「大細超」,業主亦不會接受低於7年樓齡的賠償。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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