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12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香港政府新聞網】 私家偵探社合夥人在網頁刊載虛假說明,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30,000元。 海關去年11月接獲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該公司網頁提及的創辦年份、辦案經驗年期和員工資歷的資料,均屬虛假,遂提出檢控。 海關指,就服務作出「虛假商品說明」的行為,受《商品說明條例》規管,定罪可判罰50萬元和監禁五年。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