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07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詳情# 【明報專訊】今年初在台北市冒名租屋後大肆破壞屋內設施並偷走房東電視機的港女「租霸」曾麗雲、邱曉彤的案件昨日宣判,法官考慮兩人均未滿20歲,犯後已知悔悟,又無前科紀錄,因此依共同偽造文書、竊盜及侵佔等罪判兩人各監禁5個月,可以罰款15萬元新台幣(約4萬港元)代替,該案仍可上訴。上月底兩人在台北地方法院受審時,聲淚俱下當庭認錯,承諾以後會好好做人,檢方亦替兩人求情,請法官輕判。(綜合報道)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