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18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詳情# 【明報專訊】網絡名人「秦火火」(本名秦志暉)被控誹謗、尋釁滋事一案,昨日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法院以誹謗和尋釁滋事兩罪判秦監禁3年。對此判決,秦當庭表示不上訴。對於秦火火被捕在前,有關網絡造謠的司法解釋在後的問題,法律界有不同聲音。北京市漢鼎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龔瓊說,「天大的笑話,立法不能溯及既往,司法解釋能溯及既往?歪曲法律、破壞法治,這才是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綜合報道)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